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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工自焚后爬到3楼跳下

2009-10-09 13:45:37 来源:


男工自焚后爬到3楼跳下

廖之信到死也没能证明自己的头部撞击是否属于工伤。廖是东坑新亚鞋厂杂工。9月29日,他在员工宿舍打开煤气瓶,将自己点燃后,从宿舍三楼跳下,当场死亡。

  警方没有透露廖如此自残的直接原因,可死者亲属认为,廖的自杀与两个月前的一起工伤纠纷有关。廖妻张秀清称,两个月前,廖之信曾在办公室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撞伤头部,此后一直希望证明自己所受的是工伤,直到事发前五天,还曾就此事寻求上级领导帮助。

  医院称其死于跳楼自杀

  新亚鞋厂位于东莞东坑镇长安塘,主要经营皮鞋加工业务。廖之信在工厂主要从事整理车间杂物、清扫厕所等琐碎工作。

  9月29日下午4时许,鞋厂两名女性保安最早在员工宿舍103房间发现廖之信。当时她们正值班,闻到103房传出明显的煤气味。103房平时没人住,只存放了几个工厂消防检查时查获的煤气罐。保安认为是廖之信打开了煤气瓶,试图将他拉开,可遭到拒绝。保安称,就在她们出门呼吸新鲜空气期间,廖之信将自己点燃,然后冲出房门,沿楼梯爬到宿舍三楼,纵身跳下。

  东坑医院的急救报告记录了廖之信跳楼后的惨状。报告称,到达现场后,见到伤者呈仰卧状,仅穿一条短裤,全身皮肤烧伤,表皮大部分脱落、毛发烧焦,院外死亡。院方认为,廖之信死于跳楼自杀。

  家属:他不可能自杀

  廖之信现年46岁,来自广西,在新亚鞋厂工作已近三年,家中育有两子,大儿子念初一,小儿子念六年级,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死亡让其亲属难以接受。

  亲属称,廖性格开朗,喜欢与人打交道,连厂门口的水果店老板都经常送水果给他吃,这样的人不可能无端端跳楼自杀的。亲属认为,廖之信的死与一起工伤纠纷有关。据介绍,在事发前两月,廖曾在办公室内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头部撞伤,此后他一直认为这是工伤,鞋厂理应赔偿,可鞋厂迟迟没有按工伤予以赔偿。

  这起冲突发生在7月29日。综合厂方及家属两方描述,当日中午11时55分许,廖之信在办公室椅子上跷着二郎腿,总经理助理邓知明在他腿上拍了一下,坐在椅子上的廖之信失去平衡,后脑勺着地。

  事发后,廖之信表示自己头疼得厉害,工厂将他送至东坑医院接受治疗。到8月22日,廖之信出院,而后一直呆在宿舍疗养。

  廖妻张秀清反映,事实上,廖之信出院后仍时常感觉大脑疼痛、胸闷呕吐,甚至有些神志混乱,老做被人追杀的噩梦。

  张秀清称,廖之信认为这属于工伤事故,工厂理应负责到底,可工厂找来有关部门鉴定,却说这不属于工伤,仅仅支付了医药费,此后廖之信便一直闷闷不乐。

  张秀清还称,在事发前几天,廖之信曾与鞋厂管理人员交涉,可惜交涉失败,被鞋厂安全人员强行拖出,瘫坐在厂门口,遭到工厂数百工友嘲笑。廖的亲属认为,此次嘲笑是廖之信最终跳楼自杀的导火线。
厂方回应

  按程序鉴定不属于工伤

  对此,工厂予以否认。鞋厂负责人卢厂长称,鞋厂一直积极处理廖之信受伤一事,首先根据程序邀请东坑医院前来鉴定,东坑医院认为这不属于工伤,此后仍安排廖入院治疗,直到医院认为已无大碍,才安排出院,而且疗养期间工厂照发工资。

  卢厂长还否认了廖曾遭到强行拖出的说法,他说廖到事发时还在工厂自由出入,从来没有人拦过他,更没有看出他有自杀的征兆。

  昨日下午,廖的亲属将祭奠用的香炉纸钱摆在鞋厂门口,开始祭拜。双方将于下星期一由双方律师当面协商,若不能谈成,双方再“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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