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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009-02-18 01:26:53 来源: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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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文章  时间:2008-12-08 18:33:22
 

劳动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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