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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理醉驾案需征上级法院意见判案违背法官独立原则
2011-05-17 02:49:46 来源:熊世松律师
笔者系广东尚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有基层法院法官工作经历,对于法院内部运作规则略知一二,但是对于前段时间东莞首例醉驾案主审法官毕玲所称“对于席某亮一案,情节较为轻微,但在最高法还没有出台具体司法解释之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定不定罪、如何量刑上,还需征得上级法院意见。”(出自http://news.sohu.com/20110516/n307595355.shtml)的言论,个人认为值得商榷,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学理论,法官具有独立裁量权,如果法官判案还需征求上级法院意见,有背该原则,而法官公开声称需征求上级法院意见,也说明法官本身对于法官独立性原则也很无奈。
中国“醉驾入刑”立法,个人认为是舆论操作的结果,而立法机关给予应和,事实上“醉驾入刑”本身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立法问题,其需要慎重考量以及相关配套规定作为基础。目前的“醉驾入刑”,事实上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一方面,立法机关已经予以立法,而缺乏相关的配套规定,另一方面,审判机关对于“醉驾入刑”持谨慎态度。最高院认为,目前认定醉驾没有具体的标准,如果以80ML为界,则存在司法权替代行政权的嫌疑,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目前的现状是,交警发现超过80ML的醉驾行为,一律按照醉驾入刑处理,而检察机关也予以支持,那么基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得不考虑上级法院即最高院的相关指导意见,如果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会存在国家赔偿的问题,如果法院也丧失了这种立场,一律认定为犯罪,那么也确实存在司法权替代行政权的问题。因此个人认为,立法机关将醉驾入刑,属于轻率行为。
上述观点,纯属个人不成熟之意见,仅供感兴趣的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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