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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例“醉驾入刑”案进入诉讼程序

2011-05-12 22:02:16 来源:


东莞首例“醉驾入刑”案进入诉讼程序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欧煜根  吴利娜)五一当天醉酒驾车,东莞首位因醉驾而面临牢狱之灾的驾驶人欧阳某已于11日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

    记者据悉,欧阳某于今年5月1日晚9点30分左右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东莞黄江宝湖山庄往黄牛埔村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黄江镇东环路新兆丰工艺灯饰厂路段时,驾车越过中间的双实线,车头左角与对向行驶的方某驾驶的轿车车身左边发生碰撞,造成欧阳某本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黄江交警接到报案到现场调查了解到,将昏迷不醒的欧阳某送往医院抽血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346.10mg/100ml,超出醉酒临界值的数倍多。

    当日,适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生效,根据该修正法案第二十二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该款规定,检察机关随即介入此案,完成审查工作后,随即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后的第一例“醉驾入刑”案件,检察机关也相当重视,在获知这起交通事故后,随即派公诉部门的骨干提前介入了解案件情况。为了确保欧阳某能够实现其合法诉讼权利,检察机关还提出让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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