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律师清溪律师网

xiongshis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制新闻 > 正文

重庆一名70岁男子强奸6名幼女被判无期

2010-02-28 09:42:38 来源:


重庆一名70岁男子强奸6名幼女被判无期

重庆一七旬“色魔”陈朝友以给几元零花钱为诱饵,先后将6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奸。26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强奸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陈朝友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0岁的陈朝友是重庆市丰都县农民,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期间,陈朝友先后12次以给1元至10元不等的零花钱为诱饵,将万明明、秦雨、万铭(化名)等6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奸。其中数名被害人为留守儿童,其父母均在外地打工,跟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陈朝友以给予钱财为诱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银雪 杨君相 杨军)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