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律师清溪律师网

xiongshis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制新闻 > 正文

婚前出资翻盖女方房屋 离婚后索要房屋份额被驳

2009-09-27 13:38:54 来源:


婚前出资翻盖女方房屋 离婚后索要房屋份额被驳

“这套房子是我和他女儿结婚之前出资翻盖的,现在我和他女儿离婚了,这房子我出了10多万,当然应该把这房子的70%给我”,张明离婚后觉得自己以前出资修房太冤枉,遂将前岳父母李晓夫妇告上法院。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张明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明诉称,2007年,原告与被告李晓夫妇的女儿相识,并准备结婚。当时被告家有一处180平米的房屋,因房屋比较破旧,他们想重新修建就让原告出资翻建,建成后就当原告的婚房和他们一同居住。可房子修好了,原告和被告的女儿也结婚了,被告却把原告赶了出去。现在原告和妻子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可这房子却是原告花了10多万建成的,因此要求这套房子双方按份共有,原告享有70%的份额。

    被告李晓夫妇辩称,这套房子是被告夫妇从别人那买的,这套房产属于被告夫妇二人共有。被告从未承诺过房屋建成后给他们做婚房,更没约定对房产按份共有,故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所涉及的房产为李晓夫妇所购,属其二人所有,虽然在房屋翻建过程中,张明参与了建设,但不能说明双方曾就房屋建成后的权属达成共有协议,故依法驳回张明的诉讼请求。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