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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争吵引纠纷 邻里伤人领刑罚
2017-05-10 09:24:38 来源:
琐事争吵引纠纷 邻里伤人领刑罚
作者:李守成 发布时间:2017-05-09 16:30:03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邻居间本应互相关照,即便有矛盾也该多些理解。如果因一时冲动,不仅会伤了邻里间的和气,还可能引发刑事案件。近日,蓝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肖某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1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肖某成因与邻里肖某专因其家在建的化粪池发生争吵,继而导致打架,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肖某成持锄头木把子朝被害人肖某专的左肋部打了一下,造成肖某专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肖某专系在钝器外力打击下,引起左侧第7、8肋骨骨折,损伤定为轻伤二级。事发后,被告人肖某成的家属与被害人肖某专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由肖某成赔偿肖某专医疗费、误工费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27700元,并已经履行,被害人肖某专对肖某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肖某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表示认罪,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即便邻里之间存在问题,也要互相体谅、积极沟通,冲动的话语和行为常常可能使矛盾升级,甚至可能让自己受到刑事处罚。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环境,需要每一个人来共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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