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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 两买家联手维权 齐叹无力
2017-03-25 14:31:20 来源:
第一买家想履行合同而不得;第二买家想解除合同却无果。纠缠一年,房价涨了政策变了,而她们依然在等……
文/羊城晚报记者 甘韵仪 实习生 林泳淇
广州房价一路扶摇直上,准备好买房的人,都想着越早买越好,但广州这两个购房者,却无奈拖了一年。原本互不相识的她们,在相隔不过20日的时间里,先后与同一个卖家签下同一套房的买卖合同,前后差价15万元。与卖家的纠纷持续一年后,当初准备的首付已不足以支付同一地段、户型的房子,还因政策变动错过了购房资格。
两人同指卖家在房价面前导演的“大龙凤”把她们都带进了圈套,而卖家却有他的理由。那么,这一年多时间以来,事情是怎么一步步发生的?
A 第一买家: 网签过后对方反悔了
事情从2015年12月31日说起。当时,意欲购房的朱小姐敲定广州大道西天朗明居的一套房,建筑面积80多平方米,成交价为190万元整,当日就签下了三方合同,将5万元定金交给了业主龚先生、李小姐夫妇。
“签合同当晚,我在旁听业主李小姐接了一通电话,她跟对方说‘价高者得’。当时我隐隐觉得不安,合同都要签了,怎么还跟别人谈价格?”但因房子合心水,朱小姐还是签了合同。
跨年签约,让朱小姐印象深刻,终于在2016年放下买房的心头大石。2016年1月5日完成了网签,这意味着,该房产的买卖情况在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1月26日,距离网签21日后,业主李小姐要求解除合同。“她的理由很多,一会声泪俱下地称夫妻离婚了,房子要留给孩子,一会又说前夫龚先生不愿意卖了……”朱小姐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自此僵持。
到去年3月14日,朱小姐的银行同贷书下来了。“133万的贷款申请,白纸黑字。”她说,她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业主李小姐,想完成其他手续,没想到业主依然以各种理由违约,事情一拖就到了去年4月,最后业主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
B 第二买家: 交了定金却无法网签
2016年1月21日,在朱小姐与业主签订合同20日后,第二位购房者王小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看中了这套房,21日当天确定签合同,成交价205万元,定金8万,另付中介费1.6万元。
“我刚有了自己的孩子,多年积攒,终于可以买人生的第一套房,那是多开心的事。”王小姐对记者说,过完2016新年,她竟被中介告知,这套房无法进行网签!
“原来业主已和别人签过了买卖合同。现在想起,也怪自己太疏忽,太相信中介。”王小姐说。她只能自认倒霉,但多次致电业主都未能得到合理解释。王小姐夫妇上门去找过业主,却被挡在了门外。“电话里,他们一会说老父亲病了,一会说出差了,那天我们正在他家门口,听着他们在门里面撒谎,感觉像拍戏一样。”王小姐说。
与朱小姐想履行合同而不得相反,王小姐想解除合同而不得。“我们咨询了律师,知道自己买这个房子的可能性不大了,只能和业主协商解约,退还定金和违约金,以及中介费。”王小姐说,业主依然不接受解约,一直以“会和第一家解约”作为借口拖延时间,“但我了解到的是,第一家已经网签并办理贷款了,他们凭什么解约呢”?
C 两人联手: 告上公堂但还在等待
无奈之下,王小姐把业主告上了法庭,“不能这样套着我的钱啊。”她说。
王小姐出示了一份《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受理日期为2016年3月3日。3月17日,房子被查封。8月31日,王小姐被通知2016年10月11日开庭。之后业主李小姐、龚先生提出管辖权异议。今年2月28日,业主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如今,一年多过去了,王小姐还在等待。眼看着广州的房价“节节高”,她无能为力。在过去这一年,王小姐想庭外和解,但对方依然拒接电话,避而不见。
一直蒙在鼓里的第一买家朱小姐,因为房子在去年3月17日被查封,终于知道业主想解除合同是因为有第二买家。
2016年4月,朱小姐委托律师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立案,要求业主李小姐继续履行合同。朱小姐告诉记者:“当时业主李小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供了一份查册表,上面标明房子已被查封,但我当时并不知道怎么回事。庭上,业主李小姐解释说,是因她先生的债务纠纷。”
根据朱小姐提供的落款为2016年10月28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下称“裁决书”),其中一项,房子被查封属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并且在业主坚持不愿意出售涉案房屋,不同意配合办理相关赎契手续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事实上不能履行。
朱小姐很无奈,后来辗转得知查封是因为业主一房二卖遭第二买家起诉,并联系上第二买家王小姐,联合维权。
D 业主心态: 不愿卖父亲生前房产?
为此,羊城晚报记者多次致电李小姐和龚先生,但未果。根据朱小姐提供的裁决书“仲裁请求与答辩”一栏,其中提及,业主李小姐和龚先生,在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由于龚先生不同意出售家中唯一的房产,李小姐和龚先生未能协商一致,于是在2016年1月25日第一时间向买方提出解除合同,愿意退回5万定金,另外根据合同赔偿5万元。而且,当时他们家中父亲去世,涉案房屋为父亲生前居住,卖家不愿意这么快出售父亲居住过的房屋。据称,这些情况卖家已经多次告诉买家,卖家希望买家能理解并尽快撤销网签合同。
此处还指出,业主曾说,因为买家以不在广州无法处理为由拖延,导致无法解除合约,期间卖家曾经积极联系朱小姐,但都被拒绝,无奈之下,卖家在2016年4月26日、5月2日两次按照买家提供的地址寄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通知书》也被拒。
然而,朱小姐并不想解除合约,她进一步提出,业主家中父亲去世这一时间节点,在两个买家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前,说明买家此前已经有一房二卖的打算,有为更高价罔顾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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