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塘厦律师清溪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道县: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
2017-02-20 10:08:03 来源:
道县: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
作者:唐璐 魏海艳 发布时间:2017-02-17 16:04:12
拒不执行判决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2017年2月15日9时,道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陈某标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6月12日,道县法院对涂某某与陈某某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作出判决,2002年9月23日道县法院对李某太、李某友诉陈某某欠款纠纷作出判决。两份判决作出后,被告人陈某标均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涂某某于2002年8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太、李某友与2002年10月29日申请强制执行,道县法院分别与2002年8月23日、2002年12月9日立案执行,并邮寄送了相关法律文书给被告人陈某标。2003年7月4日,陈某标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后仍不履行判决。2002年至2016年12月,被告人陈某标家里进行建房、砌围墙、买摩托车、经营木材生意等活动,其有能力支付判决的赔偿款,但其拒不支付,造成申请人涂某某多次上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陈某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提起公诉。
诉讼阶段,陈某标与两案的申请执行人涂某某、李某太、李某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庭审中,陈某当庭表示自己不懂法,现在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错误以及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此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定期宣判。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