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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输钱后行窃 窃得87元获刑6月罚1千
2016-11-21 08:20:07 来源:
男子赌博输钱后行窃 窃得87元获刑6月罚1千
作者:魏海艳 黄俐 发布时间:2016-11-10 08:19:38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日前,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江永籍男子谭某某因赌博输钱后,遂产生盗窃他人财物的想法。2016年6月20日9时许,被告人谭某某溜至道县寿雁镇万家村撬门进入万某某家中盗窃,在其家中卧室的凉席下面盗得现金87元。被告人谭某某得手后在路边等车时,见另一户的房主离开,遂又伺机再次盗窃,便撬开该村李某某家中窗户的钢筋,爬入其家中准备盗窃,这时候被附近村民李甲发现,被告人谭某某从李某某院子中捡起一根钢筋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被告人谭某某被前来抓捕的村民李甲用木棒打伤头部,其也用钢筋致伤了李甲头部。当日,被告人谭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从其身上搜出的87元现金依法被扣押并发还万某某。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谭某某赔偿了被害人李甲医药费500元,赔偿了万某某因门锁被损坏的费用500元,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谭某某实施的第二起盗窃,因被人发现而未窃取到财物,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某某盗窃的金额较少,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盗的赃物已发还被害人,并赔偿了因盗窃过程中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取得谅解,辩护人据此提出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谭某某因赌博输钱而实施盗窃,且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量刑上予以酌情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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