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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分钱”骗局再上演 蓝山两女子双双被骗

2016-11-02 08:59:45 来源:


捡钱分钱”骗局再上演 蓝山两女子双双被骗

捡钱分钱”骗局再上演 蓝山两女子双双被骗

作者:李守成 发布时间:2016-10-27 09:38:53


骗子唱双簧,有扮丢钱的,有扮捡钱的,利用人们爱占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这种以“捡钱分钱”老骗局再度在蓝山上演。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谭某诈骗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19日上午,被告人谭某伙同“阿旺”(在逃)、“香仔”(在逃)窜至蓝山县祠堂圩乡以“捡钱分钱”的形式将被害人欧某骗至人少处,随后利用报纸伪装的假钱(实为以报纸包裹两张真币内夹的一沓冥币)采取“以多换少”的方式骗走受害人人民币10000元。次日上午,被告三人再次窜至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用同样的手法,骗取被害人厉某现金人民币3500元及蓝山县农商银行的存折一张。随后被告人谭某冒充被害人的儿子,在蓝山县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毛俊支行人工柜台将存折中的人民币2800元取走。两次作案共骗取他人财物16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被告人谭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表示认罪,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路边遇到捡钱分钱的情况都是骗局,切勿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特别是老人、妇女更要增强防范意识,出行时不要随意跟陌生人搭话,不心生贪恋,骗子便无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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