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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转移房产并拒绝迁出 东莞老赖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2016-08-25 08:27:58 来源:
因雇请的司机驾车把行人撞至身亡,作为雇主和车主的两兄弟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死者18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兄弟俩做起了“老赖”,先是哥哥把名下房产转给父亲,被法院判处转让行为无效,后是弟弟被司法拘留随即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刚走出法院门就“翻脸不认账”,兄弟俩和家人硬赖在房子里拒绝迁出。
日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这两名老赖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就在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2012年7月4日,田鹿某将登记在其和前妻名下的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的一套房屋变更产权人为其父亲。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田鹿某为逃避赔偿责任,在法院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后,故意转让其名下的财产给其父亲,其行为已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田鹿某将案涉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其父的行为无效,故案涉房屋仍归田鹿某所有。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要求田鹿某父亲及被执行人等人搬迁出上述房屋,将房屋交由法院拍卖,并当场制作了执行笔录,但田鹿某父亲拒绝在笔录上签名。田鹿某、田亮某两兄弟及其家属至今仍拒不搬迁。
今年5月30日,法院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田亮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田亮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6月30日支付10万元,7月30日前支付完毕,田亮某承诺会按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完毕,并向法院提交检讨书、承诺书。有鉴于此,法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就在田亮某离开法院的第二天,承办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申请执行人表示当天离开法院后,田亮某就打电话告知他不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也不会按期足额支付”。承办法官随即致电田亮某了解情况,田亮某也称不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要求撤销自己作出的承诺,拒绝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
7月28日,因被执行人田亮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有收入却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田鹿某有房产却放任赡养、抚养家属居住拒不迁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田亮某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行为性质恶劣,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阮耀辉表示。
日前,该院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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