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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工人受伤住院 被欠生活护理费?
2016-07-25 09:46:32 来源: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陈婉琳)工地工人张先生说,他受了工伤,但还没出院,项目负责人就不再给生活费和护理费,而且对他不管不问。到底是什么状况呢?
报料人 张先生:“(右手)只能举到,还差20多公分的(位置),我现在这个胳膊很疼的。”
5月15日,张先生正在位于寮步的启旺鞋材加工店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工地进行施工,突然被四楼掉落的钢管打中右肩,送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
报料人 张先生:“当时我在挖沟,听到上面哗啦响, 我就想躲避跑(开),把我一下子打在地下。”
张先生受伤后,市社保局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并无异议,但张先生和项目负责人却出现争执。原来,张先生出事后,妻子就从老家辞职,过来看护,于是,要求项目方补偿护理费、生活费等费用,双方对数额有分歧。据了解,项目方曾给了张先生两次费用。
报料人 张先生妻子:“老板就是说,连我老公的生活费,连我的在一起 连护理费,是给两百一天。”
报料人 张先生:“护理一个四千二的,一个三千五的。(一共是多少)七千七。”
张先生认为,这7000多元是5月15日到6月30日的补偿,而7月他还在住院,项目方应该再给补偿。项目方则认为,于情于理已经给足补偿。
启旺鞋材加工店塑料制品生产项目负责人 毛先生:“我们从人情的角度来说,我已经给他了5000块钱的营养费,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是,每天的生活补助,是15块钱一天,另外一个护理费用的角度,我跟他讲 一级护理的医院标准,是70块钱一天,我给他200块钱一天,连吃连护理所有东西,你说还要护理费用,还要这费用那费用,你在无理取闹。”
张先生表示,自己出了院,还要后续治疗,希望项目方再补偿半个月的护理费、生活费等,并正常发放住院期间的工资。
报料人 张先生:“我就想他把我的工资给我,六月份工资,还有接着我明天要出去,把这几天的七月份的工资,包括我生活费,护理费都给我结清。”
启旺鞋材加工店塑料制品生产项目负责人 毛先生:“所有的东西,我们可以走法律途径,你觉得事实怎样,如果法律,律师,需要补任何费用,我全部都给你补,一分钱都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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