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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74岁老太与继女打官司争房
2015-10-21 08:38:54 来源:
法院认定房产属婚前财产 老太无继承权败诉
茹少霞心中充满了怨恨。在和继女争夺丈夫房产的官司一再败诉后,对死去丈夫的怨恨就更强烈了。“当初,为了得到我的婚姻,用甜言蜜语欺骗我。他骗我半生”。
2001年两人结婚时,茹少霞60岁,马某芳74岁。2014年4月,马某芳过世。过世前,马某芳曾住院治疗,2013年4月,马某芳出院就被儿女接回了自己家,从那之后,茹少霞再没能见到丈夫,连他死了,她也不知道。
官司打了两年,从争房产到争遗产,到今年7月,又一份判决下来,茹少霞都败诉了。法院一再认定,涉案房屋属马某芳婚前个人财产,归儿女所有,老太无继承权。
如今,她守着一间不属于自己的破屋,门口还贴着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艰难,却要被扫地出门。”她说。
60岁的她嫁给74岁的他
茹少霞是惠州龙门人,很多年前她就来到东莞,帮女儿带孩子。后来,外孙慢慢长大,她就离开了女儿家,自己在万江、东城开士多。2000年,她的士多开在花园新村,离马某芳的家不远。
“他每天下午都来我的店里坐,他喜欢上了我,但我那时候不喜欢他,我喜欢的是另一个人。”茹少霞说。她和前夫所生的4个孩子也不喜欢他,觉得他“不老实”,何况“他还有6个儿女,怕是很难对付”。
马某芳退休前是东莞电信局的干部,退休工资很高。“他缠着我,说给我搞报纸亭做。他的儿女也请我吃饭,给我买新衣服。最后,我就同意了。”茹少霞回忆。2000年8月1日,60岁的她答应和74岁的马某芳结婚,2001年7月20日,两人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婚后,两人一直住在罗一新村一栋自建的民宅内。
她“勤俭持家、省吃俭用,把心血全部花在这个家里。”但马某芳的儿女在父亲过世后却认为,“两人无感情,她总是吵着要钱”。2013年4月,马某芳出院后,被儿女坚持带回了自己家,不让两个老人见面,“决定离婚”。随着马某芳的过世,这“决定离婚”也无法考证是他确实有过这个意思,还是儿女故意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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