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塘厦律师清溪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常平:90后男子酒驾撞死两少女 原车主连带赔偿车祸
2014-02-21 22:29:36 来源:
90后男子酒后驾车,导致骑自行车的黎某和乘坐自行车的王某死亡。死者黎某和王某的亲属将保险公司、驾车男子谭某军、登记车主谭某生和车辆受让人谭某群告上法庭。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保险公司须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12万元,其余的48万元由谭某军和谭某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0后男子酒后驾车撞死两少女
2013年10月14日,谭某军酒后驾驶小客车途经常平镇某路口时,碰撞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自行车,最终造成自行车车上女乘客王某当场死亡,自行车女骑行者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谭某军、死者王某与黎某均为90后,其中黎某才17周岁。
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谭某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出事后,谭某军向交警部门反映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为其堂兄谭某生。经调查,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正是谭某生。但是,谭某生却向交警部门称,事发前三个月已将车辆转让给了谭某军的父亲谭某群。
2013年11月,死者王某与黎某的家属一纸诉状将谭某军、谭某生、谭某群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上述四者赔偿两死者的全部事故损失共108万余元。
转让未登记 原车主连带赔偿车祸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方均主张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故而法院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庭审中,被告谭某生认为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已转让给谭某群,其无需对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供了一份《转让协议》,同时申请《转让协议》中签名的见证人李某出庭作证。
见证人李某对于肇事车辆的《转让协议》内容陈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于车辆的实际转让情况也一问三不知。
经审查,法院发现,谭某军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的多次陈述中,自始至终都未提及其父亲谭某群与本案肇事车辆存在任何关系,而谭某生除了一份所谓的《转让协议》再无其他证据佐证其车辆转让的事实。
法院最终认定,在谭某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肇事车辆已转让的情况下,其仍应对肇事车辆造成的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12万元的赔偿责任,谭某军、谭某生对两死者的家属承担48万余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本案判决已生效。
转让车辆应该办理变更
本案承办法官说,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车辆的转让变更也需进行变更登记。但在车辆的实际使用中却有不少车主“怕麻烦”而没有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这一偷懒行为会为原车主带来不少麻烦。转让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交警部门会根据行驶证上的登记信息找到车主。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若能证明事故发生时车主与实际支配人非同一人,即车辆存在已转让或是借用等情况的,车主可以无需对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若车主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已将车辆转让,则很难从事故中“脱身”,极有可能要对事故损失承担全部的连带赔偿责任。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