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塘厦律师清溪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道县法院:婚后财产起纠纷 调解达协议
2013-07-09 15:45:10 来源:
道县法院网讯 夫妻协商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没有及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另一方擅自卖掉分配给对方的房产,而买房人基于善意取得已办理此房的过户手续,分飞的配偶不得不再次对簿公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道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好了一起这样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双方自愿达成了支付协议。
王靓与尹庆1998年在道县人民法院离婚,离婚时法院判给王靓一套房屋。2011年,尹庆未经王靓同意擅自将王靓所有的房屋卖掉,当时尹庆给了王靓15 000元,尚欠45 000元未付。2011年8月16日,尹庆向王靓立下欠条一张,并承诺每月从他工资中扣钱给王靓,但尹庆至今未付。王靓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道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按2011年8月16日达成的《承诺书》执行,从2013年5月起,尹庆每月留出500元生活费,工资卡里扣除医疗、社保、公积金等和单位应扣的款项外,余下部分全部支付给王靓,2013年12月31日结一次账,以后的每年同一时间结一次账,直至45 000元钱还清为止。该款由被告尹庆按结账日期交到道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编辑:廖月安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