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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守空房 兽父竟强奸亲生女发泄私欲
2012-10-26 13:45:31 来源: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钟紫薇)在莞打工的李某因妻子经常不在身边寂寞难耐,竟把“魔掌”伸向了自己17岁的亲生女儿。长达近4年时间里,李某多次胁迫女儿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还造成女儿怀孕,被迫做人流手术。直至女儿报案,李某的兽行才被迫终止。
10月25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李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位失去人性的父亲在法院庭审时,居然辩称女儿是自愿的。
被父亲接到身边即遭强奸
李某和妻子一起在广东打工,因为工作关系,夫妻俩分居两地。李某在惠州上班,妻子则在东莞桥头镇的工厂里上班,只有周末才能回到李某位于惠州的出租屋里。2008年,李某从四川老家将女儿小清(化名)接到身边同住,李某的租屋很简陋,这个瓦房建筑只有一间房,里面摆着两张床,父女俩各睡一张。
小清没想到,她的噩梦从那时开始。2008年3月份的一天半夜,母亲不在家,瓦房内只剩她和父亲两人。此时,小清已经睡下,突然父亲李某提着一桶水过来,说是要给她擦身体。小清不同意,让父亲别碰她,否则就告诉妈妈。李某并未停手,他恐吓小清说,如果敢跟妈妈说,他就会告诉妈妈是小清让他这样做的,让妈妈打死她、不要她。
出于恐惧,小清没有继续反抗,当晚她遭到了父亲的强奸。那一年,她17岁。此后,李某多次趁与小清单独相处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后来,李某前往东莞清溪打工,也将女儿带到身边。具体被强奸了多少次,小清表示她也记不清了。
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年后,小清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让妈妈陪着自己去医院做检查,却不敢说出实情,只能撒谎,说是和其他男孩好上了。最终,小清做了人流手术。没想到,即便如此,李某也没有放过亲生女儿。直到2012年5月26日,小清最后一次被强奸,她终于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
小清向警方表示,李某在强奸她时,虽然没有实施殴打,但一直对她进行威胁恐吓。平时,李某也曾因其他事打过小清,由于父亲脾气暴躁,每次打她都很凶,所以她一直对父亲心生惧怕。
兽父庭上辩称“女儿自愿”
这起案件进行起诉阶段后,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庭。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未公开开庭。
李某在法庭上依然觉得自己没错。他当庭辩称,是女儿自愿跟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因为妻子长期不在身边,很少过性生活,寂寞难耐,他才有了想与女儿发生性关系的念头。李某说,起初他也觉得这样做违背伦理,但仍然控制不住自己。实施强奸后,他想着小清不说,自己也不说就没人知道了,因此就一直持续对女儿的兽行。
法院经查认为,根据小清的指认,其父李某多次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在公安机关对强奸的事实也供认不讳,再加上医院的检查报告等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李某强奸被害人小清的事实。因此,被告人李某的辩解依据不足,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李某以胁迫手段,多次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由于李某多次、长期强奸亲生女儿,其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犯罪情节严重,法院决定对李某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视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一审作出九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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