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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腹生子 “正妻”沦落为小三

2012-07-03 22:38:57 来源:


借腹生子 “正妻”沦落为小三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刘裕 毛宇翔)“老婆大人”不孕不育,两口子于是想出借腹生子的“高招”。为了给这个矜贵的小孩上户口,原本出借腹部生子的代孕者成了结婚证上的正妻,正儿八经的另一半倒成了小三,结果闹出离婚官司。记者7月3日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此案经法院调解,最终起诉者予以撤诉。

    这起案情离奇而又错综复杂的离婚案件,因为李女士的一份起诉状而被捅到第二法院厚街法庭。李女士向法庭提交诉状称,因为对方外遇,要求与丈夫何先生解除夫妻关系,并让法院判决小孩归自己抚养,由“花心”丈夫支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随着案件审理的逐步进行,法官奇怪地发现,被起诉的何先生另有“正妻”,提交诉状的李女士才是“小三”。究竟怎么一回事?何先生提供的一份由李女士、黄女士以及何生本人所签订的三方协议书揭开了谜底。

    原来,何先生与黄女士同居多年,虽然没有领证,但双方一直对外以夫妻相称。同居多年,由于黄女士一直没有怀上小孩,两人经过商议,最终决定“借腹生子”。经过多方搜寻,李女士最终答应帮忙生小孩,并顺利诞下一子。此时,何先生再次面临为小孩上户口的问题。为了避免自己的孩子成为黑户,何先生与李女士协商,通过假结婚方式,给小孩办户口。

    没想到,领到结婚证后,李女士不甘于只做代孕者,于是以“正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何先生支付小孩抚养费以及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弄清此案的症结所在,厚街法庭对何先生以及李女士进行了调解,最终李女士同意撤诉。

    法官针对此案提醒市民,目前在我们国家,虽然民法等法律中对借腹生子问题尚无规定,但卫生部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对代孕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以身试法,最终可能导致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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