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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小学生溺亡 全城“通缉”危险水域水塘
2012-06-14 16:44:14 来源:
东莞时间网讯 13岁的莫仁康溺亡已经满10天了,但他的遗体还在殡仪馆放着,尚未火化。
6月2日下午,他和另外四名伙伴,前往谢岗镇的小长坑水库戏水,不慎溺亡。
目前,死者家属准备索赔12万,而当地的水利所负责人称,水库有警示牌,并且也通过其他方式提醒不要下水库游玩,已尽提醒责任,因此家长应负全责。
同伴递木棒也没救上来
事发当天与莫仁康一同前往水库的还有其亲弟弟莫仁龙。事发后,莫仁龙向其父母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6月2日中午,有人在网上叫莫仁康到水库去玩耍,一开始莫仁康拒绝了,因为“爸爸说不能去水库”,后来,对方说还有几个人也去,他就同意了。
最终,在当天下午,莫仁康兄弟二人,还有另外三名同学,一同前往小长坑水库玩耍。
五个人中有一个是女孩子,除了她,其他人都下水库游泳戏水。突然,莫仁康脚下一滑,滑向深水处。
当时正在岸上的莫仁龙见状,伸手去拉,但是没拉住,紧接着又找来木棒,想让莫仁康抓住另一头并将其拉上来,但也一样没有成功。
伙伴们着急了,立刻到处找人,寻求帮助。
遗体第二天浮上水面
当天下午3点44分,莫仁龙来到附近的鞋厂,找到父母和另外几个亲戚,说莫仁康在水库里被水淹了,已经沉下去,找不到了。
亲属们一听此消息,立刻冲向现场,但因为不熟悉路,到达现场时已经4点多钟。
死者家属说,他们到达事发水库时,消防车已经到达现场,但并没有找到莫仁康。家属们沿着水库边行走,试图寻找莫仁康,但始终没有结果。
第二天早上9点多,莫仁康的遗体浮上水面。遗体被打捞上岸之后,被送往殡仪馆。据死者家属介绍,莫仁康溺亡前,在当地的振华中学读6年级。
探访
出事水库有警示牌和管理员,但未见人巡逻
昨天下午,记者到达事发的现场。这里处于樟木头和谢岗交界处,总共有两个水库,一个叫蕉坑水库,一个叫小长坑水库。
从谢樟公路粤军加油站旁边的路口往里走,行走约1公里的石子路,就到达库区入口处。
石子路的两边基本上没有人居住,水库的位置因而显得很偏僻。
在库区的入口处,有一栋两层的小楼,里面住着两个管理人员。据谢岗镇水利所称,管理人员每天都在此值班。入口处没有门,只有一根横杆用于防范汽车的进入。小楼的背后,就是蕉坑水库,当时,水库里有几名男子在拉网捕鱼,还有一名男子独自在大坝下的水边钓鱼。
沿着蕉坑水库的大坝往里走,才是事发的小长坑水库。
随着小长坑水库一起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崭新的警示牌,警示标语的落款是“谢岗镇水利所”。在这块警示牌的不远处,还有另外一块已经生锈的警示牌。“新的警示牌,是事情发生之后,才临时安放的。”死者的家属说。
死者家属与记者一行共8人,从进入库区,到走出库区,在小长坑水库边待了超过半个小时。
这一整个过程中,既没有人阻止进入,也没有人在库区巡逻。
索赔
家属索赔12万元 水利所称无责
事情发生后,莫仁康的父亲莫炳辉就找到相关部门讨要说法。
“我也有过错,但水库的管理方也有责任。”莫炳辉说,水库的入口处有人看管,但却不阻止小孩进入,而且水库里面的警示牌严重老化,警示作用有限,因此,管理方应该承担责任。莫炳辉说,他已经提出索赔12万元的要求。
对此,谢岗镇水利所的谢所长说,水库的警示牌就立在那里,而且之前业曾在当地的广播和电视上提醒市民,不要到水库去钓鱼、游泳,同时还与宣教部门合作,到学校进行过安全教育宣传。
谢所长说,水库管理方的提醒和警示义务已尽,而且死者和伙伴是偷偷溜进水库的,因此,管理人员才没有发现。谢所长说,他们认为孩子溺亡完全是家长的责任。
目前,事故的后续事宜,还在进一步处理中。(记者 林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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