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律师清溪律师网

xiongshis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制新闻 > 正文

女大学生献血后失明起诉血站获赔15万

2012-01-07 18:25:16 来源:


女大学生献血后失明起诉血站获赔15万

新华网杭州1月6日电 备受关注的浙江大学生肖佳卉因献血后失明而起诉宁波市中心血站一案6日有了进展。宁波市江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血站补偿肖佳卉15万元。

肖佳卉系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2011届毕业生。2010年暑假期间,肖佳卉到宁波市亚细亚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路上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肖佳卉称,目前治疗费用已花费5万余元,后续眼球摘除等还需80多万元,而宁波市中心血站除发给5000元慰问金外,拒绝承担医疗费用。肖佳卉遂起诉血站要求赔偿88万元。而血站认为,肖佳卉晕倒与献血无关,不存在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认定原告致残的损害后果与被告的采血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考虑到原告因伤致残,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眼睛的受伤对原告而言将会对未来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原告也实际为治疗支出了必要的交通费和医疗费,且被告表示愿意给予适当的补偿,判令被告补偿原告15万元。

肖佳卉的父亲肖元良对法院判决不服,且认为15万元远远不够女儿肖佳卉后续的医疗费用,还将再诉。

宁波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周建霖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尽快将补偿到位,同时也将继续关心和关注肖佳卉,为其就医就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